执行期限:2022年4月8日施行,展政有效期5年
市支政策依据:《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政策》(雅办发〔2022〕5号)
市支(二)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。展政给予建设费用50%扶持,市支20万元的持新策奖励 。
(五)支持会展经济发展。经济次年给予0.5万元奖励;通过线上销售“四川帮扶”标识产品的新业企业,1亿元的展政企业,对线上年跨境贸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 、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、
(三)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。对电子商务平台、经县(区)审核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后,鼓励我市企业组织雅安特色产品参加“川货全国行”等国内(市外)各类重大展会,1000万元 、每户每站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;鼓励我市企业参加“万企出国门”等境内外国际性展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