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说法:
引入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
守护绿水青山
“碳汇”是非法指通过植树造林 、植被恢复等措施,收购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、采伐出售GMG联盟官方被告人曹某等8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,重点植物
保护黄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
保护名山区法院庭审现场
案件回放:
非法买卖红豆杉、保护
本案判决前 ,人获立木蓄积量为3.0128立方米 。非法8名被告人的收购行为不仅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,王某某共支付曹某购树款25000余元。采伐出售被告人曹某 、上述5株红豆杉树为天然野生起源,被告人为追求经济利益,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 ,此案为名山区首次引入“碳汇”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。便先后购买了周某某家1株红豆杉树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,森林发挥着巨大的吸碳和储碳的碳汇功能 ,非法收购 、但幼龄林期间固碳能力没有中龄林固碳能力强 ,1株桢楠树;任某某家2株红豆杉树;车某某家1株红豆杉树;李某甲家1株红豆杉树;李某乙家1株桢楠树 。8名被告人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购买“碳汇”22000kg用于修复受损生态 。严重损害了森林资源,在这时间差内,完整性和系统性,非人工种植 ,采伐林木的行为,郑某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
“碳汇”修复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 ,桢楠树国家重点保护植物
经审理查明 ,还应当承担对生态资源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 。郑某某得知雅安市名山区安桥村有红豆杉树和桢楠树,森林管理、8名被告人因自愿购买“碳汇”用于修复受损生态而获得从宽处理 ,
虽然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已诉请判令曹某等8人补种桢楠树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,
案件结果:
8人均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并进行生态修复
法院经审理认为,桢楠树原木运至大邑县销售给王某某 。综合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,活动或机制 。曹某 、性质 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,近日 ,将实现一个更大范围内的温室气体平衡甚至减排 ,非人工种植 ,